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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地区文化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来源:区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地区文化中心,隶属于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012年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时期,朝阳区整合文化资源,依据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朝编【2012】34号批件,将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文化娱乐中心更名为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地区文化中心。朝阳区香河园地区文化中心是朝阳区构建“公共文化四级服务网络”的创新模式,中心功能是统筹社会面、体制外的群体,辐射带动毗邻的多个街乡地区,形成“区—地区—街乡—社区(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形成覆盖城乡、优质高效、富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地区文化中心事业编制 25人,实际12人;聘用人员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49.147612万元,比上年减少321.284751万元,下降47.9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06.250000万元,比上年减少358.367300万元,下降53.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48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3.5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19.77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46%;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49.147612万元,比上年减少292.670562万元,下降45.60%,其中:基本支出37.60715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77%;项目支出311.54046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9.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5404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1.5404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11.54046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0.540460万元,增长14.96%。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0年度决算311.54046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0.540460万元,增长14.96%。主要用于人员和公用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7604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7604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7604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7604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根据自身业务职能,在以下四项基础上,至少增加一项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没有专业性较强名词的,可对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等进行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吃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地区文化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负责组织、参与区域内及周边地区的群众文化活动;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丰富和改善该地区的群众文化生活;组织宣传文化工作相关政策;组织开展文化辅导,培养区域内的群众文化骨干;承担区域内演艺交流、电影放映、图书借阅、展览展示、非遗普查保护等工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